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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集团数字文化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9 09:57:42      点击次数:3484次

一、项目名称:嘉源集团数字文化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JYJT2022-3-6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单位: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嘉源集团数字文化中心项目装修面积约528平方米。

六、招标范围:嘉源集团数字文化中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在本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管理、保修服务,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并对承包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造价及各项审批手续等全面负责,其中包括装饰、安装、弱电智能化等,详见招标文件说明和招标人初步设计方案。

六、项目地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南湖街道拥军路680号4楼

七、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投资估算:314.4109万元。

十、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至少一个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的合同价不少于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合同价不少于1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该业绩特征的,可附业主证明复印件(证明需盖业主公章))。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委派。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装饰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建筑装饰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项目经理允许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5、省外企业备案相关手续按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

6、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报名和参加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各投标单位可将所需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扫描件(电子版)方式发送至429209108@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 2022年10月12日。

3、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在报名时汇入以下账户,售后不退。电汇时建议公对公转账,备注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兴分行

 号:86010154740000674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5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网银、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的任一形式递交。

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递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开户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嘉兴城南支行

   号:19385201040005083

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和私人账户转账。若出现现金缴款或私人账户转账或未缴纳至指定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

3、投标保证金以保险保函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包括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限(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时间)、承诺不可撤销、承诺见索即付等内容,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扫描件(电子版)方式发送至429209108@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嘉兴市水务集团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豪杰   电话:0573-82511200

代理单位单位: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加平   电话:0573-82062711

监督部门: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0573-82511300

     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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